经台安县恩良医院招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医院科室工作要求,近期我院拟行核磁共振机及数字胃肠机保修院内招标。
项目概况
(1) 项目各称:核磁共振机及数字胃肠机保修
(2) 项目地点:台安县恩良医院
一、投标方资质要求
1、请提供投标公司的基本情况及资信证明
a、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属于分公司或代理商或办事处性质的还须附总公司或总部的委托授权书。
b、公司实力、信誉以及公司在国内的客户名单,包括用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
二 、保修方案:
招标方发出的招标方案为:两台设备均拟行技术保。如果投标方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意见或方案,可另做方案并报价,并请注明建议方案的特点,供招标方参考。但必须在开标前向招标方作出口头申明并同时交书面资料,专家评标时,建议方案将与原投标方案同等对待。
三、时间要求:
请参与投标方准时派人员出席,每一投标单位限2人以内代表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表人必须参加,否则该投标单位将视为弃权。开标时,允许各投标人有五至十分钟的口头表述。
四、评标原则:
1、招标方承诺评标工作由招标方依法组织有关评标专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综合评标原则进行严格评标,以充分保证各投标商的合法利益。
2、评标中本着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以综合考虑投标方的投标方案、质量、服务承诺及公司的技术力量、社会反响等因素为前提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中标单位,通过咨询无异议后,报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并予以公布。
投标报价是否采取二次报价,由评标小组根据第一次的报价情况确定。
3、评标结果出来后,招标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正式通知各投标方。
4、招标以电话方式通知中标者后,在7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依据本次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有关内容,正式签定合同。合同原则上以招标方提供的制式合同为准。
5、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2017年2月10日
6、报名地点:台安县恩良医院器械科
7、联系人:夏中元
8、联系电话:13700123823